1.材料
1.1 使用年限
光纤面板使用寿命不低于20年。
1.2 防腐蚀材料
光纤面板采用的材料之间应相容,并具有防腐蚀性能,如无防腐蚀性能的应作表面处理;处理后的构件物理、化学性能应稳定,并与其可能接触的光缆材料相容。表面电镀处理的金属结构件,在通过GB/T 2423.17-2008的试验方法进行48h试验后,外观不得有目力可见的锈斑。
1.3 涂覆处理要求
采用涂覆处理的金属结构件,其涂层与基体应具有良好的附着力,附着力应不低于GB/T 9286-1998标准表1中2级要求。
1.4 燃烧性能
光纤面板采用的塑料件,其燃烧性能应符合GB/T 5169.5-2008的规定,施加试验火焰持续时间为30s。
1.5 集纤功能
余留入户光缆盘绕在光纤面板的盘缆区域内,在光纤面板安装使用的操作中,余留光纤和光纤接头应无明显附加衰减,即按GB/TT13993.2-2002的规定,衰减变化用传输功率监测法监测,其测量值的绝对值不超过0.03dB时,判为无明显附加衰减,允许衰减有某数值变化时,其允许值已包括0.03dB在内。
光缆的最小弯曲半径应满足表3要求,蝶形引入光缆的弯曲应在光缆的扁平方向上进行。
表3
1.6 有毒有害物质含量
需要时,光纤面板组成材料应符合SJ/T11363-2006 规定的均匀材料(EIP-A 类)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的要求。
2. 机械性能
2.1 拉伸
光纤面板与光缆间应能承受不小于50N的轴向拉伸力,光纤面板与适配器间锁紧力应满足相关适配器标准要求。
2.2 弯曲
光纤面板与光缆间应能承受弯曲角度±45º,共3个循环的弯曲。试验时和试验后, 固定于光纤面板以内的光缆不应发生扭转及其它异常现象。
2.3 机械强度
前盖和底盒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,以能经受住安装和使用中所出现的机械强度,机械强度按GB174661.1-2008中的15执行。